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地址:桂林市金星路1号
  免费咨询热线

0000000000

您当前的位置: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>> 药品展示
药品展示

板蓝根茶

日期:2018-12-06 15:46:06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495
  • 产品类别:中药
  • 剂型:茶剂
  • 规格:每块重10g;每块重15g
  • 生产地址: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9号
  • 批准日期:2015-08-31
  • 药品本位码:86905244000093;86905244000147
  • 药品本位码备注:86905244000093[每块重15g];86905244000147[每块重10g]

相关疾病

急性扁桃体炎,扁桃体炎

适应症

本品清热解毒,凉血利咽。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、口咽干燥;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不良反应

会带来一系列胃肠道反应,尤其是小孩,脾胃功能尚未健全,多服板蓝根,更容易引起消化不良等症状。服用板蓝根最好不要超过3天。

禁忌
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注意事项

1.忌烟酒﹑辛辣﹑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﹑心脏病﹑肝病﹑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儿童﹑孕妇﹑哺乳期妇女﹑年老体弱﹑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包装

每块重10g;15g

类型

OTC乙类

医保

非医保

外用药

有效期

24个月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孕妇﹑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儿童用药

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老人用药

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贮藏

密封,置阴凉处。

用法用量

开水冲服。一次1块,一日3次。

推荐药品
四神片

国药准字Z20043184

知柏地黄丸

国药准字Z45020563

银翘解毒片

国药准字Z45020878

蛤蚧定喘丸

国药准字Z45020492

复方罗汉果清肺糖浆

国药准字B20040022